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北州州建立了以州委政法委牵头,州直有关单位组成的全州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协调联动机制是根据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司法文书,通过党委协调,联动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信息共享,落实执行措施,给予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以必要限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工作机制。我州建立的这种协调联动机制是在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按照法定工作程序,根据执行案件具体情况,将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依法送达有协助义务的协调联动单位,启动协调联动机制。各联动单位根据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要求,依法履行或协助执行。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以及涉及多个协助执行部门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提出执行方案报党委政法委主持协调。一般案件由协调联动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络员协调处理。
该联动协调机制还对各级党委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商业银行等的联动职责作了具体规定。 (作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