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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出台十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新政策
 
http://www.qhnews.com   青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心  2008-02-21 10:03

  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海北州出台了十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新政策。

  这些举措包括: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到2010年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达到30元;村卫生室增挂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计生服务工作由乡村医生承担,实行月工资制,资金由州、县财政各承担50%;村级设村计生主任,每年报酬不低于600元;2007年至2010年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经费及重点干预经费每年40万元;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卫生机构合属办公,工作人员享受满10年晋升一级工资待遇;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且不再生养和抱养子女的家庭扶助金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设立农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奖学金,每年10万元; 2008年开始对第二个女孩当年出生且达到四年生育间隔并采取了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新型合作医疗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个人参合金统一由县财政负责交纳,并提高5%的报销比例。(作者:张秀花)

 
 
  编辑: 马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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